一、培养方案相关规定:
1、17级艺术硕士培养方案(15版)研究环节的《专业考察》为2学分,第5学期开课。
2、18级艺术硕士培养方案(18版)研究环节的《专业考察》为1学分,第3学期开课。
二、专业考察具体要求:
1、17、18级艺术硕士需在导师指导或带领下,结合毕业环节、开题计划等在本学期内完成《专业考察》,考察时间为1-2周(1-2学分),结束后需撰写考察报告并完成专业作品(报告及作品具体要求由导师确定),考核通过获相应学分。
2、《专业考察》报告及作品需装订成册(A4打印,封面需有考察主题、时间地点、专业领域及学号姓名等),由导师在报告图册上完成成绩(百分制)评定、评语及签名后提交给研究生教学秘书。
3、学院拟于学期末举办美术、艺术设计、音乐专业领域《专业考察》优秀作品展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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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1.28